112年:物治概論(1)
目前國民健康署提供四癌免費篩檢(包括乳癌、子宮頸癌、口腔癌、大腸癌)的預防保健服務,以達到疾病早期篩檢與早期介入目標。為何優先以上述四種疾病為篩檢目標,其原因不包括下列何者?
A這些疾病具有嚴重的後果
B這些疾病尚未有可行的療法
C在癌症中有比較高的盛行率
D篩檢成本效益良好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中的癌症篩檢原則,特別是世界衛生組織(WHO)認可的 Wilson and Jungner 篩檢準則,以及台灣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推動「四癌篩檢」(現已擴大為五癌)的政策依據。
篩檢(Screening)的目的是在症狀出現前找出疾病,以利早期治療。根據 Wilson and Jungner 的準則,一個理想的篩檢計畫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該疾病是重要的健康問題(高盛行率或嚴重後果)。
- 有可被接受且有效的治療方法(若無藥可醫,篩檢反而增加心理負擔且無實質效益)。
- 有可用的診斷與治療設施。
- 有適當的篩檢工具(敏感度與特異度佳、成本效益高)。
- 篩檢與早期治療的成本效益優於晚期治療。
⚠️ 政策更新(民國 114 年起)
本題依出題當年政策作答,答案不受影響。自 114 年(2025 年)1 月 1 日起,國健署擴大公費癌症篩檢:
- 乳癌:40–74 歲女性每 2 年 1 次乳房 X 光攝影(原 45–69 歲+40–44 歲家族史)
- 大腸癌:45–74 歲每 2 年 1 次糞便潛血(原 50–74 歲);40–44 歲一等親家族史者納入
- 子宮頸癌:增列 25–29 歲女性,每 3 年 1 次抹片
- HPV:新增 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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