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營養團膳(2)

油炸油驗出不符合衛生安全規範時,就必須全部更換新油,下列判斷依據何者錯誤?

A發煙點溫度低於 170℃時
B酸價超過 2.0 mg KOH/g
C油炸油色深且又黏漬,具油耗味,泡沫面積超過油炸鍋二分之一以上
D總極性化合物含量達 40%以上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台灣油炸油換油標準——發煙點、酸價、感官指標及總極性化合物(total polar compounds, TPC)含量的法規限值(反向題:問「何者錯誤」)

選項分析

(反向題:✅ 標記正確陳述,❌ 標記錯誤陳述即為答案)

(A) 發煙點溫度低於 170℃時 ✅ 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的「餐飲業油炸油稽查管理原則」規定:油炸油發煙點低於攝氏 170℃時,應全部更換新油。此標準正確。

(B) 酸價超過 2.0 mg KOH/g ✅ 台灣油炸油衛生標準規定:酸價(acid value, AV)超過 2.0 mg KOH/g 即需換油。此敘述符合換油標準,正確。

(C) 油炸油色深且又黏漬,具油耗味,泡沫面積超過油炸鍋二分之一以上 ✅ 台灣衛生署公告的感官指標中,油炸油出現「色深且又黏漬,具有顯著異味,且泡沫面積超過油炸鍋二分之一以上」時,即需全部更換。此敘述正確。

(D) 總極性化合物含量達 40%以上 ❌(此為答案) 根據台灣 TFDA「餐飲業油炸油稽查管理原則」,總極性化合物(total polar compounds, TPC)含量達 25%以上即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業者必須立即換油。並非「40%」。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的規範同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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