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營養食安(2)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發現有疑似食品中毒之情形,應至遲於多少時間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

A12小時
B24小時 36
C小時 48
D小時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6條,醫療機構在診治病人時若發現疑似食品中毒情形,有法定通報義務,且須在規定時限內向當地主管機關通報,以利衛生主管機關迅速啟動疫情調查及防控措施。

選項分析

(注意:本題選項格式因排版問題,B選項為「24小時」、C選項為「36小時」、D選項為「48小時」)

(A) 12小時 法規規定為24小時,12小時過於嚴苛,非法定標準。❌

(B) 24小時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6條第2項明文規定:「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發現有疑似食品中毒之情形,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告。」✅

(C) 36小時 非法定標準。❌

(D) 48小時 非法定標準,時限過長,不符食安法規定。❌

答案解析

答案為 (B)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6條第2項規定,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發現疑似食品中毒,應於二十四小時(24小時)內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告。

立法目的在於:

  1. 及早啟動疫情調查:食品中毒常為群體發病,24小時通報能讓衛生主管機關迅速追查污染源
  2. 保存證據:早期通報有助於採集剩餘食物樣本進行病原菌或毒素檢驗
  3. 保護公眾健康:群聚性食品中毒若未及時處理,可能造成更多人受害

通報對象為當地主管機關(通常為縣市政府衛生局),而非中央機關。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