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營養食安(2)
有關以紫外線進行餐飲器具及設備殺菌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利用波長 340~380 nm的紫外線,其中以 365 nm的殺菌力最強
B僅能作容器、刀、砧板的表面殺菌
C無法殺滅調理場所內空氣與水中的微生物
D不受障礙物與吸收物質所影響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紫外線(ultraviolet, UV)殺菌的原理、有效波長範圍,以及其在餐飲場所應用上的能力與限制,特別是針對表面、空氣與水中微生物的殺菌效果。
選項分析
(A) 利用波長 340~380 nm的紫外線,其中以 365 nm的殺菌力最強 — 錯誤。殺菌用紫外線屬 UV-C 波段,有效波長為 200~280 nm,殺菌力最強的波長為 253.7 nm(約254 nm)。波長 340~380 nm 屬 UV-A,主要用於螢光激發或皮膚光療,殺菌效果極低。
(B) 僅能作容器、刀、砧板的表面殺菌 — 正確。UV 光的穿透力極差,無法穿透固體障礙物,因此主要用於物體表面殺菌。然而,UV 也可對空氣及水中的微生物進行殺菌(若直接暴露在 UV 光照射下),並非「僅能」用於固體表面。
注意:此題考的是「正確的敘述」,選項 (B) 雖然描述有些不完整(實際上 UV 也可用於空氣及水),但在四個選項中最接近正確。選項 (A)(C)(D) 均有明顯錯誤。
(C) 無法殺滅調理場所內空氣與水中的微生物 — 錯誤。UV-C(253.7 nm)可有效殺滅空氣及水中的微生物。UV 用於空氣殺菌(UVGI, ultraviolet germicidal irradiation)和飲用水消毒是廣泛應用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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