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營養團膳(1)

從事原料之切割、磨碎、混合或調配等處理作業之場所稱為:

A原料處理場
B加工調理場
C烹調場
D包裝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台灣《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中,食品工廠各作業場所的定義與分類。依據該標準,食品工廠的作業場所按加工階段分為「原料處理場」、「加工調理場」、「烹調場」、「包裝室」等,各有其明確定義。

選項分析

(A) 原料處理場 ❌ 不正確。原料處理場(raw material handling area)是指對原料進行清洗、挑選、揀別、解凍、修整、去骨、去殼、除內臟、燙漂或鹽漬等前處理作業的場所,屬於加工前的預備程序,不涉及切割、磨碎、混合或調配等操作。

(B) 加工調理場 ✅ 正確答案。依台灣《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第3條定義,加工調理場(processing and preparation area)是指對原料進行切割、磨碎、混合、調配、塑型成形、烹煮及萃取成分,或以壓油、分離澱粉、乳化、凝固、發酵、殺菌、冷凍或乾燥等方式改善食品特性或保藏性的作業場所。題目所列「切割、磨碎、混合或調配」完全符合加工調理場的定義。

(C) 烹調場 ❌ 不正確。烹調場(cooking area)通常指直接對食物進行加熱烹煮的場所(如炒、炸、蒸、烤),偏重最終熟製處理,與「切割、磨碎、混合或調配」的定義不符。

(D) 包裝室 ❌ 不正確。包裝室(packaging room)是指對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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