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營養團膳(1)
在「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餐飲營業場所未設置座位者,其販賣櫃台、調理、加工及操作位置可混合使用不須區隔
B設計廚房洗滌槽之水龍頭高度,應和水槽滿水位時相同等高
C辦理外燴辦桌 100人以上時,業者應自行向所屬縣(市)衛生局(所)報請備查
D低溫食品之理貨操作場所溫度,應在 15℃以下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ood Hygienic Practices, GHP)為台灣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法規(衛福部訂定),規範食品業者的場所設備、操作流程、人員衛生、倉儲及運輸等管理要求。本題考核準則中餐飲業相關的具體規定,包括場所區隔、設備高度、外燴報備人數門檻及低溫食品溫度管理。
選項分析
(A) 餐飲營業場所未設置座位者,其販賣櫃台、調理、加工及操作位置可混合使用不須區隔 — ❌ 錯誤。
依準則規定,不論是否設置座位,販賣櫃台與調理、加工及操作之場所均應予以有效區隔,以防止交叉污染。此規定無「未設座位者豁免」條款,選項所述有誤。
(B) 設計廚房洗滌槽之水龍頭高度,應和水槽滿水位時相同等高 — ❌ 錯誤。
準則明定,廚房洗滌槽的水龍頭高度應高於水槽滿水位高度(非等高),目的是防止水逆流污染,此稱「真空隔水(air gap)」設計原則。如果水龍頭與水位等高,當水管負壓時,槽內污水可能被吸回水管,造成飲用水污染。
(C) 辦理外燴辦桌 100人以上時,業者應自行向所屬縣(市)衛生局(所)報請備查 — ❌ 錯誤。
依準則第 33 條(餐飲業外燴規定),辦理200人以上餐飲時,才需於辦理三日前向辦理外燴餐飲地點之衛生局(所)報請備查。選項將門檻誤標為「100人」,數字有誤。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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