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營養團膳(2)
依據我國現行飲用水水質標準規定,水質之有效餘氯應為多少 mg/L?
A0.2~1.0
B1.5~2.5
C3.0~5.0
D6.0~8.5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台灣飲用水水質標準——有效餘氯(residual chlorine)的法定範圍。
選項分析
(A) 0.2~1.0 mg/L 依據台灣《飲用水水質標準》,水中有效餘氯之規定範圍為 0.2 mg/L 以上、1.0 mg/L 以下(即 0.2~1.0 mg/L)。此範圍既能確保殺菌效果,又不超過對人體有害的濃度。正確。
(B) 1.5~2.5 mg/L 此範圍超過台灣規定上限,過高的餘氯會產生氯仿(chloroform)等消毒副產物(disinfection by-products, DBPs),對健康有潛在風險。不正確。
(C) 3.0~5.0 mg/L 濃度過高,違反台灣法規,且對人體有害。不正確。
(D) 6.0~8.5 mg/L 極高濃度,絕非飲用水標準,此數值接近消毒用漂白水濃度。不正確。
答案解析
台灣《飲用水水質標準》(環境部)明確規定,自來水末端的有效餘氯應維持在 0.2 mg/L 以上、1.0 mg/L 以下:
- 下限 0.2 mg/L:確保水在配水管網末端仍具備抑菌能力,防止病原微生物在輸送過程中繁殖
- 上限 1.0 mg/L:避免餘氯過高產生氯臭味及消毒副產物(如三鹵甲烷)
WHO 指引建議餘氯維持在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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