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營養公衛(2)

第七版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中,因考量維生素 D的製造能力及日曬時間,可能隨年齡增加而降低;為預防骨質疏鬆症的危險性上升,維生素 D建議量自幾歲開始提高為 2倍(10微克)?

A31
B51
C65
D71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的是台灣「第七版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Dietary Reference Intakes, DRIs)」中,維生素 D(vitamin D) 建議攝取量因年齡增加(合成能力下降、日曬不足)而提高為 2 倍的年齡切點。

選項分析

(A) 31 歲 不正確。31 歲仍屬青壯年,皮膚維生素 D 合成能力尚未明顯下降,無須提高建議量。

(B) 51 歲 正確。 第七版 DRIs 將 51 歲定為維生素 D 建議攝取量倍增的年齡切點:從 5 微克(200 IU)提高至 10 微克(400 IU)。51 歲後,皮膚合成維生素 D 的能力開始顯著降低,加上戶外活動減少、日曬時間縮短,以及骨質疏鬆症(osteoporosis)的風險升高,因此提高建議量以維護骨骼健康。

(C) 65 歲 不正確。雖然 65 歲後確實需要更多維生素 D,但第七版 DRIs 的倍增切點設定在 51 歲,而非 65 歲。

(D) 71 歲 不正確。71 歲是部分國際標準(如美國 IOM)進一步提高建議量的年齡,但並非台灣第七版 DRIs 的初次倍增切點。

答案解析

台灣第七版 DRIs(民國 101 年/2012 年出版)中,維生素 D 的建議攝取量:

  • 1~50 歲:5 微克(5μg5\,\mu g,即 2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