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營養食安(2)
食品原料處理場、加工或調理場、廁所、消毒洗手室、員工休息室及餐廳等進出口或適當位置,應設置適當數量之洗手台,其最低數不得少於該工作場所最高工作人員數之比例為何?
A十分之一
B十分之二
C十分之三
D十分之四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為維護食品從業人員的手部衛生,食品廠區的特定區域(包含食品原料處理場、加工調理場、廁所、消毒洗手室、員工休息室及餐廳)必須設置足夠數量的洗手台,且有法定最低比例規定。
選項分析
(A) 十分之一(即每10名工作人員至少設置1個洗手台) 此為「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的法定最低比例。正確答案。
(B) 十分之二 超過法規最低標準要求,此為不正確選項。
(C) 十分之三 超過法規最低標準要求,此為不正確選項。
(D) 十分之四 超過法規最低標準要求,此為不正確選項。
答案解析
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關於食品作業場所建築與設施之規定,食品原料處理場、加工或調理場、廁所、消毒洗手室、員工休息室及餐廳等進出口或適當位置,應設置適當數量之洗手台,其最低數不得少於該工作場所最高工作人員數的十分之一。
此規定確保所有工作人員都能方便且及時地進行手部清潔,以降低交叉污染風險。洗手台設置的目的包含:
- 控制食品作業人員的微生物傳播(尤其是腸道病原菌)
- 符合個人衛生管理要求
- 作為 HACCP 前提計畫(Prerequisite Programs)的一部分
核心知識點
- 洗手台最低比例 = 工作人員數的 1/10(十分之一)。
- 適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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