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營養團膳(1)

依據餐飲從業人員之個人衛生管理,員工應定期接受健康檢查,其頻率為何?

A每年一次
B每二年一次
C每二年三次
D每年二次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核台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ood Hygiene Practice, GHP)**中,餐飲從業人員定期健康檢查的頻率規定,屬於台灣食安法規的必考重點。

選項分析

(A) 每年一次正確。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食品從業人員雇主每年應主動辦理健康檢查至少一次(每年一次)。新進人員在受僱前亦須先完成健康檢查合格方可上崗。

(B) 每二年一次錯誤。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頻率高於一般民眾,不能每兩年才做一次,因食品從業人員直接接觸食品,需更嚴格的衛生管制。

(C) 每二年三次錯誤。此頻率描述不合常規,無此規定。

(D) 每年二次錯誤。法規要求為每年至少一次,非強制每年二次。

答案解析

根據台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規定如下:

  1. 新進人員:受僱前需先經醫療機構健康檢查合格
  2. 在職人員:雇主每年應主動辦理健康檢查至少一次
  3. 檢查項目包括:A 型肝炎(IgM)、傷寒(糞便)、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瘍等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

若從業人員確診或感染上述疾病,罹患期間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並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

此法規源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1 條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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