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營養團膳(1)
施行衛生教育的目的是使從業人員具有正確的食品衛生知識,下列何者不需進行衛生教育?
A老闆
B顧客
C新進員工
D在職人員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核餐飲業食品衛生教育(food hygiene education)的適用對象範圍。衛生教育的目的是讓從業人員建立正確的食品衛生觀念與操作習慣,屬於台灣食安法規考試的常考題型。
本題為反向題(問「不需進行衛生教育」者)。
選項分析
(A) 老闆 ✅ 需要接受衛生教育。老闆(負責人)是食品業者,負有食品衛生管理的最終責任,依法應了解並落實衛生規範,也是推動衛生管理的關鍵人物。
(B) 顧客 ❌ 不需要接受衛生教育(本題答案)。食品衛生教育的對象是從事食品作業的人員,顧客是消費者,不直接參與食品的製備、加工、包裝或供應流程,因此不在強制衛生教育的範圍內。
(C) 新進員工 ✅ 需要接受衛生教育。新進人員在正式上崗前應接受食品衛生教育訓練,確保其具備正確的衛生知識與操作規範。
(D) 在職人員 ✅ 需要定期接受衛生教育。依規定,在職從業人員每四年須接受至少 8 小時的衛生講習或訓練,以維持並更新食品衛生知識。
答案解析
依據台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衛生教育的法定對象為食品從業人員,即所有直接或間接參與食品製備、供應、銷售的工作人員,包括:
- 老闆/負責人:掌握整體衛生管理決策
- 新進員工:上崗前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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