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營養食安(2)

依據民國 104年2月4日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屠宰場內畜禽屠宰及分切衛生檢查之主管機關為:

A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B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C縣市政府衛生局
D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民國 104 年(2015 年)修正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0 條,屠宰場內畜禽屠宰及分切衛生檢查之主管機關劃分。法律明確區分「屠宰場內」與「離場後」兩段式管理,分屬農業主管機關與衛生主管機關管轄。

選項分析

(A)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正確。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0 條,屠宰場畜禽屠宰及分切之衛生查核,由農業主管機關(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已改制為農業部)依相關法規辦理。✅ 正確答案

(B)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負責的是食品進入市場流通後的衛生管理,以及一般食品的安全把關,不負責屠宰場的衛生查核。✗ 不選

(C) 縣市政府衛生局 縣市政府衛生局負責地方層級的食品安全稽查,其管轄範圍主要在食品業者(含餐廳、工廠)。屠宰場衛生查核屬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業務,非縣市衛生局。✗ 不選

(D)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負責商品標準、度量衡及產品標示相關業務,不涉及食品衛生查核。✗ 不選

答案解析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0 條確立了肉品衛生的分段管理制度:

  1. 屠宰場內(屠宰、分切):農業主管機關負責(依屠宰衛生檢查規則等)
  2. 離場運送中(屠體交付食品業者後):衛生主管機關接手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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