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營養食安(1)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食品之熱藏或保溫,應保持在 50℃以上
B販賣場所之光線應達 100米燭光以上
C冷凍冷藏食品不得使用金屬材料釘封或橡皮圈等物固定
D販賣業者得改變製造業者原設定之保存溫度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台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ood Hygienic Practice, GHP)」中關於食品販賣業的具體規定,包含熱藏溫度、販賣場所光線、冷凍冷藏食品包裝、以及保存溫度設定等條文。

選項分析

(A) 食品之熱藏或保溫,應保持在 50℃以上 此選項錯誤。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熱藏(高溫保溫貯存)應保持在攝氏60℃以上,非50℃。50℃屬於危險溫度帶範圍(4℃~60℃),此溫度下微生物仍可大量繁殖,不符合衛生安全要求。

(B) 販賣場所之光線應達 100米燭光以上 此選項錯誤。依據GHP準則,販賣場所的光線規定為200米燭光(lux)以上,而非100米燭光。食品製造場所工作台面或調理台則需200米燭光,部分作業區域有更高要求。

(C) 冷凍冷藏食品不得使用金屬材料釘封或橡皮圈等物固定 此選項正確。GHP準則明確規定,冷凍或冷藏食品的外包裝,不得使用金屬材料(如釘書針、金屬釘)或橡皮圈等物固定,以防止這些材料脫落後混入食品造成物理性危害(foreign material contamination)。

(D) 販賣業者得改變製造業者原設定之保存溫度 此選項錯誤。依GHP準則規定,販賣業者不得擅自改變製造業者原設定之保存溫度及條件。製造業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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