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專麻通論

有關檳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檳榔子屬第一類致癌物
B檳榔致癌部位主要在口腔、咽及食道
C嚼不含任何添加物的檳榔子則不會致癌
D其導致之口腔癌為臺灣男性罹患的主要癌症之一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台灣嚼食檳榔的盛行率在國際上相對偏高,也是台灣男性口腔癌好發的重要原因。很多人以為檳榔的致癌性主要來自添加的荖花、荖葉、紅白灰等配料,只要不加這些添加物、單純嚼「檳榔子」本身就比較安全,本題正是要澄清這個常見迷思,考的是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對「檳榔子本身」致癌性的官方分類。

選項分析

A-✅「檳榔子屬第一類致癌物」。IARC已將檳榔子(areca nut)本身正式列為第一類人類致癌物(Group 1 human carcinogen),也就是有充分證據顯示對人類具有致癌性,這項分類針對的是檳榔子本身,並非只針對添加物,敘述正確。

B-✅「檳榔致癌部位主要在口腔、咽及食道」。嚼食檳榔造成的致癌風險,主要集中在直接與檳榔渣、檳榔汁液長期接觸摩擦的部位,也就是口腔、咽部與食道,這些部位的癌症風險與嚼檳榔習慣有高度相關性,敘述正確。

C-❌(答案)「嚼不含任何添加物的檳榔子則不會致癌」。IARC的分類明確指出檳榔子本身即為第一類致癌物——檳榔子含有檳榔素(arecoline)、檳榔鹼等成分,經口腔內硝化作用可產生亞硝酸類致癌化合物,加上咀嚼過程對口腔黏膜造成的反覆物理性摩擦傷害,即使完全不添加荖花、荖葉、紅白灰等配料,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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