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護理內外護理(2)
有關輔具使用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助行器手把高度要與病人腰同高且手肘可彎曲30°
B患側下肢不能承受重量時可用枴杖的三點式步態
C使用枴杖前需先增強患側下肢的肌肉強度
D手杖應握於健側,且行走時需和患肢同出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輔具的選擇與步態訓練,必須配合病人的肌力、平衡、疼痛程度及患肢承重限制。助行器、枴杖與手杖不是等到患側完全恢復後才使用的工具,而是用來增加支撐、維持安全移動並減少患側負荷。判斷本題時,先掌握三個原則:手把高度要讓手肘自然微彎,不能承重的患側適合三點式步態,手杖通常握在健側並與患肢同時前移。這些原則能把輔具調整、承重限制與每一步的先後順序連在一起;護理指導除了說明口訣,也要讓病人實際操作,確認能穩定完成起身、行走、轉身與坐下,才能降低姿勢錯誤、失去平衡、跌倒與二次傷害的風險。
選項分析
- A:助行器手把高度與腰部同高且手肘可彎曲30°——正確。 調整助行器時,病人應站直、肩膀放鬆,雙手握住手把後,手肘約保持20至30度彎曲。手把大致位於腰部或手腕附近的適當高度,不能過高到讓肩膀聳起,也不能過低到使病人彎腰。題目所說的腰部高度與30度屈曲,符合安全調整的概念。
- B:患側下肢不能承受重量時可用枴杖三點式步態——正確。 三點式步態適合一側下肢不能承重或只能極少承重的情況。前進時先將雙枴與患側一起向前,再把健側移到前方;雙枴可提供支撐,讓患側不必承受不允許的重量。實際訓練仍要確認枴杖高度、手腕力量、平衡能力及醫囑的承重限制。
- C:使用枴杖前需先增強患側下肢肌肉強度——錯誤。 枴杖本來就可在患側肌力不足、疼痛或承重受限時,協助病人安全站立與行走。肌力訓練可以和步態訓練並行,也常是復健的一部分,但不是開始使用枴杖的必要前提。若一定要等患側肌力先恢復,反而可能延誤移動訓練、增加失用與跌倒風險。
- D:手杖握於健側,行走時與患肢同出——正確。 手杖放在患側相反的健側,可形成較有利的支撐位置,減少患側髖部與下肢需要承受的力量。行走時先把手杖與患側一起向前,再讓健側跨過;如此能在患側負荷較低的情況下維持穩定。若病人雙側下肢都明顯無力或平衡很差,應重新評估是否需要助行器或其他輔具。
答案解析
本題詢問錯誤的敘述,答案是 C。使用枴杖不必先完成患側肌力增強;枴杖正是用來在患側疼痛、肌力不足或不能承重期間提供支撐的輔具。開始訓練前要評估病人的意識、上肢肌力、握力、平衡與遵從指令的能力,並依醫囑確認患側可否承重,再由護理或復健人員示範與陪同練習。
A、B、D 分別考查輔具高度、三點式步態與手杖使用側別。三點式步態的要點是雙枴與患側先前移,健側再跟上;手杖則握在健側,並與患肢一起前移。教導時不能只背口訣,還要讓病人實際示範,確認枴杖沒有放得太遠、身體沒有過度前傾,轉身與坐下也能保持穩定。若病人出現頭暈、明顯疲倦或疼痛增加,應先停下並重新評估。
核心知識點
- **助行器高度:**站立握住手把時,手肘約自然彎曲20至30度,肩膀保持放鬆。
- **三點式步態:**適用於一側下肢不能承重;雙枴與患側先走,健側再向前。
- **手杖側別:**通常握在健側,讓手杖與患側同時前移,再由健側跨過。
- **使用前評估:**確認承重醫囑、平衡、上肢肌力、握力、認知及環境安全,不要求患側先恢復正常肌力。
- **訓練安全:**先在平坦且無障礙的環境練習,穿防滑鞋,轉身與坐下時放慢速度並保持輔具靠近身體。
- **調整原則:**輔具高度與步態型態都應依個別功能與復健計畫調整,不能只套用單一姿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