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完全矯正度數為右眼:-2.25DS/-1.25DC×170,左眼:-3.00DS/-2.00DC×165,若於40公分處使用負鏡片模糊法(minus lens to blur)測試其調節幅度,檢查完成,綜合驗光儀所呈現之度數為右眼:-7.50DS/-1.25DC×170,OS:-8.25DS/-2.00DC×165時,則此患者之調節幅度為何?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負鏡片模糊法(minus lens to blur)是以已完成的遠距離屈光矯正為起點,逐步加入負球面鏡片,直到病人持續注視近距離視標且出現穩定模糊。負鏡片會要求眼睛增加調節,能承受的額外負度數反映調節能力,但 40 公分的工作距離本身也已經需要 2.50 D 調節。因此調節幅度不能只看綜合驗光儀前後的球面差,必須把「額外加入的負鏡片量」與「近距離工作距離需求」相加。題目兩眼的柱鏡度數與軸度沒有改變,計算重點是球面度數差。
選項分析
A. 3.75 D:❌ 錯誤。這個數值不是右眼或左眼的球面度數增加量,也沒有依負鏡片模糊法加回 40 公分的 2.50 D。將球面度數差誤讀或只取部分數字,會得到類似但不符合公式的結果。
B. 5.25 D:❌ 錯誤。5.25 D 確實是兩眼從完全矯正到模糊終點所增加的負球面鏡片量,但它只代表額外負鏡片刺激,還沒有包含 40 公分工作距離的 2.50 D 調節需求。因此不能直接把 5.25 D 當成調節幅度。
C. 7.75 D:✅ 正確。右眼球面差為 |-7.50 - (-2.25)| = 5.25 D;左眼球面差為 |-8.25 - (-3.00)| = 5.25 D。40 公分的近距離需求是 1 ÷ 0.40 m = 2.50 D,故調節幅度 = 5.25 + 2.50 = 7.75 D。兩眼計算相同,答案為 C。
D. 8.25 D:❌ 錯誤。8.25 D 是左眼模糊終點的負球面絕對值,不是相對於完全矯正的額外負鏡片量;負鏡片模糊法不能把終點球面度數直接當成調節幅度。
答案解析
先比較同一眼在測試前後的球面度數,不能把原本的近視度數整體當成新增刺激。右眼由 -2.25 DS 變為 -7.50 DS,增加的負球面量是 5.25 D;左眼由 -3.00 DS 變為 -8.25 DS,同樣增加 5.25 D。由於測試距離是 40 公分,病人即使沒有額外負鏡片,也必須為近距離目標提供 2.50 D 調節。標準計算式為:調節幅度 = 模糊前所加負鏡片量 + 工作距離需求 = 5.25 D + 2.50 D = 7.75 D。柱鏡軸度與柱鏡度數前後相同,並不影響本題的球面差計算,故選 C。
核心知識點
- 40 公分工作距離的調節需求為 2.50 D。
- 負鏡片模糊法的額外負鏡片量,要從測試後球面與完全矯正球面相減取得。
- 計算時看球面度數的絕對差,不把原有近視度數直接當成調節幅度。
- 公式可寫成:調節幅度 = 額外負鏡片量 + 1 ÷ 工作距離(公尺)。
- 若兩眼測得的額外負鏡片量一致,可用任一眼完成計算;若不一致,需依檢查流程確認雙眼狀態與模糊終點。
- 近距離測試時應維持合適的視標、照明、注視與雙眼視條件,避免把模糊辨識不穩定誤當成調節能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