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驗光概要(2)
關於數指法視野檢查(finger counting visual fields)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進行這項測驗,施測者應確定自身視野正常
B為了避免看不清楚手指頭,應配戴眼鏡進行施測
C這是一項中心視野檢查
D若對右眼施測,應遮蓋受測者的左眼,並要求受測者的右眼注視施測者的右眼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數指法視野檢查(finger-counting visual fields)是對照法視野檢查(confrontation visual field screening)的一種簡易方式。施測者和受測者面對面,讓受測者固定注視,再從上、下、鼻側與顳側等周邊位置逐步呈現手指,請受測者指出看見的手指數目。這項方法是在很短時間內粗略比較周邊視野是否有明顯缺損,並不是精密的視野定量檢查。因為判讀是拿施測者同一位置的視野作為比較基準,施測者本身的視野必須正常,否則可能把施測者看不見的位置誤當成受測者的缺損。
選項分析
- A 正確。 對照法的核心是「同一位置、同一刺激,由施測者與受測者互相比較」。因此施測前要確認施測者的視野正常,這是此方法成立的重要前提。
- B 錯誤。 數指法主要觀察周邊視野的察覺,不是要求受測者看清楚手指的細節。標準篩檢通常在不戴眼鏡的情況下進行;若需要評估矯正後視力或配鏡狀態,則是另一個檢查目的,不能用來改變本題的標準操作。
- C 錯誤。 手指會在四個象限或周邊不同位置出現,檢查的是周邊視野是否能察覺刺激,不是只測量中心視野。若要精確測量中心或周邊各點的敏感度,需要使用正式的視野計。
- D 錯誤。 測右眼時,受測者應遮住左眼並固定注視施測者的左眼,讓兩人的測試眼和注視眼形成正確對照;題目卻要求注視施測者的右眼,左右配對相反。錯誤的注視配對會改變兩人視野的對照位置,影響判讀。
答案解析
本題要找正確敘述,核心不是手指數字本身,而是對照法的控制條件。施測者視野相當於檢查時的參考標準,若施測者有未察覺的視野缺損,就無法可靠地比較受測者何時看到刺激。因此施測者要先確認自身視野正常,A 為正確答案。其餘選項分別混淆了是否戴眼鏡、中心與周邊視野,以及右眼檢查時的眼睛配對。
核心知識點
- 數指法屬於粗略的周邊視野篩檢,不等同於正式視野計檢查。
- 對照法以施測者正常視野作為參考,施測者自身視野異常會造成比較偏差。
- 受測者一次遮住另一眼,雙眼保持相同高度並固定注視;測右眼時,受測者遮左眼並注視施測者左眼。
- 手指從周邊不同象限進入,重點是察覺刺激與比較出現時間,不是閱讀手指細節。
- 若發現明顯不對稱或缺損,應再以正式視野檢查確認,並配合視力、瞳孔與眼底等結果判斷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