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職治-職治概論

有關以個案為中心的治療(client-centered therapy),下列那一個敘述最不適切?

A源自於1950年代後期,由心理學家羅傑斯(Carl Rogers)提出
B認為個案有能力決定合適的治療方式與治療目標
C強調同理心的應用
D治療過程中,正確的衛教比傾聽來的重要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以個案為中心的治療(client-centered therapy)重視治療者先理解個案的主觀經驗,再和個案建立合作關係,支持其探索選擇、目標與改變方向。羅傑斯提出的取向強調真誠、接納與同理理解;傾聽能讓治療者掌握個案如何看待自身處境,也讓個案有空間表達感受和優先事項。治療者可以提供資訊或衛教,但須依個案需要進行,不能用教導取代理解與傾聽。

選項分析

  • A:有年代用語疑點。 羅傑斯是個案中心治療的重要提出者,但此取向在1940年代已開始發展,1951年出版《Client-Centered Therapy》。因此若把「源自於1950年代後期」當成嚴格的起源年代,這句並不精確。這項歷史措辭需要留意;相較之下,D對治療原則的描述更直接違背個案中心精神。
  • B:適切。 個案中心治療相信個案能理解自身經驗,並有能力參與決定合適的治療方式與目標。治療者提供支持性的關係,與個案共同探索,而不是單方面替個案設定目標。
  • C:適切。 同理理解是此治療取向的核心條件之一。治療者需努力從個案的角度理解其感受和經驗,並以恰當方式表達理解;同理不是急著評價或立刻給建議。
  • D:最不適切。 此選項把「正確衛教」放在「傾聽」之上,讓治療者傳遞資訊成為主導。個案中心治療先理解個案經驗、重視合作與自主;衛教可納入治療,但要建立在個案的問題、理解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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