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職治-職治概論

下列何者為心理疾患參與職能的復元益處?①行使公民權利 ②與疾病共存 ③降低生活控制感

A僅②
B僅①②
C僅①③
D①②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心理疾患的復元著重於逐步重建有意義的生活與社會角色,不代表必須先完全消除症狀,才能重新投入日常。參與工作、休閒、家庭和社區活動,能讓個人恢復連結、身分認同與生活意義,也可練習因應疾病帶來的限制。職能參與還能增加人在社區中的能見度與公民角色,支持其享有權利、作出選擇並參與公共生活。復元的核心是使個人更有力量掌握自己的生活;活動投入與自主、賦權和控制感提升相關,因此「降低生活控制感」不符合復元方向。[1][2][3][4]

選項分析

A「僅②」只承認與疾病共存,卻漏掉①。復元不只在症狀持續時建立有意義的生活,也包含重新參與社區與公民角色,讓人能行使其權利,因此A不完整。[1][2][3]

B「僅①②」正確。參與有意義的職能能促進社區參與、公民身分及權利實踐;復元也容許人在仍有疾病經驗時逐步建立充實的生活。這兩項都符合復元導向的職能參與。[1][2][3]

C「僅①③」包含③,但職能參與並非降低生活控制感。活動參與和復元過程與賦權及較強的控制感相關;此外,此選項也漏掉了②所表達的與疾病共存。[1][2][4]

D「①②③」同樣把③列為益處,與復元重視自主和賦權的方向相反。雖然①與②可成立,加入③後整組即不正確。[1][3][4]

答案解析

官方答案為 B。①指出職能參與能支持人回到社區,行使公民權利並參與有意義的社會角色。②則符合復元的定義: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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