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職治-生理障礙
依據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關於浴廁無障礙環境改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走道進入廁所最高可有5公分之高差
B廁所門把可採喇叭鎖之門把
C廁所門把需離地面120公分以上
D浴室內設置淋浴間時應設置2處求救鈴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無障礙浴廁的設計重點,是讓使用者能以連續、可預期且不必過度施力的方式進入、操作與求救。判讀這類規範題時,要分開看入口高差、門扇五金的操作方式,以及淋浴空間的緊急通報配置;只要其中一項不符合規範,就不能以「大致方便」代替明確要求。求救鈴更要兼顧站立與跌倒後的可及性,因此位置與數量是安全設計的一部分,而不是一般衛浴設備的附加選項。
選項分析
A.錯誤。無障礙通路進入浴室時,入口應避免高差,讓輪椅、助行器或步行者不必跨越門檻。把最高高差寫成5公分,與無障礙浴室入口的連續通行要求不符。
B.錯誤。喇叭鎖需要旋轉或扭轉手腕,對手部肌力、活動度或精細操作受限者不利。無障礙門把應能以單手操作,且不必緊握、捏取或扭轉,因此不能採用這種形式的門把。
C.錯誤。門把高度應落在可操作的無障礙範圍,不能用「離地120公分以上」作為一律要求;這個說法把方向寫反,也沒有反映可及性與操作力的設計原則。
D.正確。浴室設置淋浴間時,規範要求設置兩處求救鈴,並分置於不同高度。如此一來,使用者無論仍能站立或已跌倒在地,都較有機會觸及通報設備,降低等待救援的風險。
答案解析
本題不是在比較一般裝修習慣,而是在辨認無障礙規範的明確條文。入口高差應被消除或避免,門把必須容易以單手操作,且不能要求旋轉手腕;相對地,淋浴間的求救鈴採兩處、不同高度配置,正是為了涵蓋站立與跌倒兩種情境。
...(解析預覽)...

升級 VIP 解鎖圖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