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營養公衛(2)
原住民申請長照居家營養服務年齡下限為:
A65歲
B60歲
C55歲
D50歲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台灣「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簡稱長照2.0)的服務對象申請資格。營養師在執行「居家營養服務」(屬於長照專業服務項目之一)時,必須清楚了解不同族群的申請年齡門檻,以便進行適當的個案篩檢與轉介。
⚠️ 長照 3.0 政策更新(115 年起)
本題依出題當年法規作答,答案不受影響。自 115 年(2026 年)1 月 1 日起,衛福部配合長照十年計畫 3.0 修正《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 服務對象擴大:納入未滿 50 歲、同時具失智與失能者
- PAC 銜接:符合健保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收案條件者納入長照給付
- 原住民門檻不變:申請年齡維持 55 歲以上
應試時依題目出題年度判斷適用法規;臨床實務以現行規定為準。
選項分析
- A. 65歲:這是一般民眾(非原住民、非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申請長照服務的年齡下限。針對衰弱、失能或獨居的老人,通常需滿65歲才符合資格。
- B. 60歲:此選項並非長照2.0主要服務對象的年齡分界點。
- C. 55歲:這是正確答案。考量原住民平均餘命較短及健康狀況老化較快,長照2.0政策特別將原住民的申請年齡下限放寬至55歲。只要是55歲以上且有失能或衰弱情形的原住民,經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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