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物治概論(2)

一位患者經常藉治療時故意觸摸物理治療師,讓為其治療的治療師感到不受尊重欲提起申訴,治療師可依何法源依據提出申訴?

A性別工作平等法
B性別平等教育法
C性騷擾防治法
D社會秩序維護法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醫療人員遭病患性騷擾時的法律適用性,特別是在「性平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適用範圍的釐清。核心在於區分「雇主的防治責任」與「對行為人(加害人)的申訴與懲罰」分別適用何種法律。

選項分析

  • A. 性別工作平等法(現更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

    • 適用範圍:主要規範雇主與受僱者之間的關係,以及受僱者執行職務時遭「雇主」或「同事」性騷擾的處理。
    • 針對顧客/病患騷擾的修法(2024施行):雖然新法強化了雇主在員工遭「第三人」(如客戶、病患)騷擾時的「防治與補救義務」(雇主知悉後須立即處理),但該法的主要懲罰對象是未盡保護責任的雇主(由勞工主管機關裁罰雇主),並非直接用來處罰病患(加害人)的法源。
    • 為何不選:治療師若要針對「病患的騷擾行為」本身提出申訴,以求對病患進行調查與行政裁罰,需依據規範一般社會大眾行為的《性騷擾防治法》。
  • B. 性別平等教育法:

    • 適用範圍:適用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 條件: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另一方為學生。
    • 為何錯誤:本題場景為醫療院所,雙方為治療師與病患,非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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