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物治概論(2)

林姓物理治療師開了一間物理治療所,開幕半年後打算歇業去美國留學。從開業到歇業的過程中,下列何項措施最不適當?

A物理治療所預計歇業,因此招牌懸掛於原處但不亮燈處理
B物理治療所申請開業時,需檢附物理治療師證書、國民身分證、治療所平面配置圖等所需文件向衛 生主管機關辦理
C物理治療所申請歇業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開業執照等相關文件,送回原發給開業執照機關辦 理
D物理治療所歇業時,林姓治療師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執業執照相關資料,送由原發給執業執照機 關辦理註銷其執業登記及執業執照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重點為物理治療師法(Physical Therapist Act)及其施行細則中,關於物理治療所開業(Opening)、歇業(Closing/Cessation of Business)以及招牌管理的行政法規。考生需區分「物理治療所(機構)」與「物理治療師(人員)」在行政程序上的差異,並了解歇業時對招牌的處置規定。

選項分析

  • A. 物理治療所預計歇業,因此招牌懸掛於原處但不亮燈處理(最不適當)

    • 錯誤原因:依據《物理治療師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物理治療所歇業或受撤銷、廢止開業執照處分者,應將其招牌拆除。」
    • 解析:法律明確規定歇業時必須「拆除」招牌,而非僅是不亮燈或遮蓋。這是為了避免民眾誤認該醫療機構仍在營運而前往求診,造成醫療資源資訊的混淆與公共安全疑慮。保留招牌不亮燈的做法不符合法規要求。
  • B. 物理治療所申請開業時,需檢附物理治療師證書、國民身分證、治療所平面配置圖等所需文件向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適當)

    • 解析:依據《物理治療師法》第19條及地方衛生局的一般作業規定,申請設立物理治療所(開業),申請人(負責物理治療師)必須檢附其專業資格證明(證書)、身分證明文件以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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