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專麻通論

根據衛生福利部民國 106 年 05 月 08 日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下列何者不是專科護理師及訓練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得執行之醫療業務?

A代為開立預立特定醫療流程所需表單
B檢驗、檢查之初步綜合判斷
C涉及侵入人體之傷口及管路處置
D擬定醫療方針及相關諮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的是「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中,專科護理師(nurse practitioner, NP)與訓練專科護理師在醫師監督下,可以執行的醫療業務範圍界線。這個辦法依護理人員法第24條第4項訂定,民國104年10月19日發布、105年1月1日施行,106年5月8日修正發布第8條條文及第3條附表,是專科護理師執業範圍最重要的法源依據之一。考生需要清楚分辨「專科護理師可以做的事」與「屬於醫師專屬職權、專科護理師不能單獨決定的事」,這條界線就是本題的核心。

選項分析

  • A:代為開立預立特定醫療流程所需表單 — ✅ 屬於法規允許項目。專科護理師在醫師監督下,對於已有明確醫療流程規範(如預立醫囑)的個案,可代為開立相關表單,這屬於非侵入性醫療處置的一環,是法規明文授權範圍。
  • B:檢驗、檢查之初步綜合判斷 — ✅ 屬於法規允許項目。專科護理師可以對病人的檢驗、檢查結果做初步的綜合判斷,作為協助醫師臨床決策的前置作業,但最終診斷與治療方針仍須醫師確認,這也是法規明文列出的非侵入性醫療業務之一。
  • C:涉及侵入人體之傷口及管路處置 — ✅ 屬於法規允許項目。這類侵入性醫療處置雖然風險層級較高,但屬於辦法附表明定、專科護理師依訓練與能力可在醫師監督下執行的項目,是專科護理師執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 D:擬定醫療方針及相關諮詢 — ❌ 錯誤敘述,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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