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專麻通論
世界衛生組織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 WHO ) 在 2010 年提出「跨團隊合作照護( interprofessional collaborative practice , IPCP ) 」的概念,透過跨專業領域者組成照護團隊, 提供個別化、連續性的照護服務,以提高照護品質。下列何者不是促進跨團隊合作必要 的做法?
A成員可以包括醫療與非醫療人員
B必須有共同的目標
C團隊的領導者必須是醫師
D應有開放的溝通環境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跨專業合作照護(interprofessional collaborative practice, IPCP)的核心運作原則。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在 2010 年發布《Framework for Action on Interprofessional Education and Collaborative Practice》,正式定義 IPCP 為:由多種專業背景的醫療人員,與病人、家屬、照顧者及社區共同合作,提供最高品質照護的一種團隊照護模式。這個概念的出現,是因應現代醫療越來越複雜,單一專業(如僅靠醫師)已經無法完整照顧病人的多層面需求,需要護理師、藥師、營養師、物理治療師、社工等不同專業共同參與,才能提供個別化、連續性的照護。
要促進跨團隊合作,文獻歸納出幾個必要條件:團隊成員應涵蓋醫療與非醫療人員、要有共同目標、要有開放的溝通環境、以及要有適當的團隊領導機制。這些要素彼此環環相扣,缺一不可。本題屬於反向題,要找出「不是」促進跨團隊合作必要做法的選項,因此考生要逐一檢視每個選項是否符合上述 IPCP 的核心要素。
選項分析
A. 成員可以包括醫療與非醫療人員 — ✅(正確陳述) 跨專業合作照護團隊的組成,本來就不限於醫療專業人員。除了醫師、專科護理師、藥師之外,社工師、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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