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專科護理師職責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專科護理師(Nurse Practitioner, NP)之法定業務範圍與角色定位,依據「護理人員法」及其授權訂定之「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說明 NP 於醫師監督下可從事之醫療業務項目,並與醫師專屬之獨立診療、處方權作區隔。
選項分析
✅ A:協調擬定內外科病人住院相關檢查與治療計畫——屬於現行辦法明定 NP 於醫師監督下可協助之項目,NP 常於住院病人照護團隊中扮演檢查與治療計畫協調之角色,此為正確敘述。
✅ B:協助安寧緩和病人的家屬面對失落與哀傷歷程——安寧緩和醫療照護屬 NP 執業範圍之一環,涵蓋對病人與家屬之身心靈整體照護,包括哀傷輔導,此為正確敘述。
❌ C(本題答案):開立安養機構病人的治療計畫與用藥醫囑——現行法規要求 NP 之醫療業務須於醫師監督下執行,治療計畫擬定與用藥醫囑之「開立」屬醫師專屬權責;NP 可協助執行既定醫囑、就檢驗檢查結果進行初步綜合判斷,但不得獨立開立治療計畫與用藥醫囑,此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 D:提供個人、家庭或團體在社區心理衛生照護——社區心理衛生照護亦屬 NP 可涉入之照護範疇,此為正確敘述。
答案解析
本題為反向題,問「何者錯誤」。C 選項的關鍵錯誤在於「開立」用藥醫囑與治療計畫——這屬於醫師之獨立診斷、處方權責,NP 縱使受過完整訓練,仍須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不能單獨開立醫囑。其餘三個選項(A、B、D)皆屬 NP 於醫師監督下可協調、協助、提供之業務內容,敘述正確,故答案為 C。
核心知識點
- 專科護理師之法源依據:護理人員法、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
- NP 之醫療業務須於醫師監督下執行,不具獨立開立治療計畫與用藥醫囑之權限。
- NP 可執行之非侵入性業務包括:預立醫療流程規範之醫囑表單開立、檢驗檢查初步綜合判斷、醫療諮詢、病歷及麻醉紀錄製作、精神醫療協助、石膏固定與拆除等。
- 熟記 NP 業務範圍與醫師專屬業務(獨立診斷、處方、侵入性治療決策)之界線,是法規題常見考點。
新政策/指引改變
現行以護理人員法與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為規範依據,明定專科護理師之醫療業務須於醫師監督下執行;歷次修正陸續擴充可執行之非侵入性業務項目範圍,但「開立治療計畫與用藥醫囑」始終未列入 NP 可獨立執行之範圍,此原則於現行法規中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