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健康兒童各階段已完成發展的動作敘述,下列何者較不適當?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兒童動作發展要同時看粗大動作、精細動作與生活自理,並以「大多數同年齡兒童已能做到的能力」作為比較基準。八個月嬰兒能穩定獨坐並以單手抓住玩具,代表軀幹控制與手眼協調已逐步成熟;十八個月能獨自行走,並可嘗試倒退走,屬幼兒粗大動作進展。四歲兒童在平衡、下肢協調與空間判斷上更成熟,通常可以自行上下樓梯,但仍應注意安全。
本題較不適當的是 C。兩歲兒童確實會逐漸參與穿衣、脫衣、穿襪等自理活動,但「自己穿襪子、拉上及解開拉鍊」合併了多項需要較成熟手指操作、雙手協調與衣物定位的技巧,並非兩歲已完成的典型動作組合。判斷發展題時,不能只看到某一個動作可能提前出現,就把整串較複雜的自理能力視為已完成。
選項分析
A. 正確。八個月左右的嬰兒坐姿平衡增強,能在沒有支撐下坐著玩,也能伸手拿取或抓握玩具。單手抓握不代表已具備成熟的拇指與食指精細捏取,而是與此階段手部操作能力相符;因此 A 的敘述合理。
B. 正確。十八個月幼兒通常已能不需扶持獨立走路,步態仍可能不穩,但可在活動中練習轉身、變換方向與倒退。倒退走需要平衡、下肢協調及對身體位置的感覺,放在十八個月的整體發展脈絡中並不突兀。若兒童到了十八個月仍完全無法獨立行走,才是需要進一步評估的警訊。
C. 較不適當。兩歲幼兒可嘗試自己穿脫簡單衣物、拉下鬆緊帶或在成人協助下穿襪,但拉上與解開拉鍊需要更精確的手指控制、雙手配合及理解拉鍊起點與方向。題目把多項較複雜的自理技巧說成兩歲已完成,因此是四個選項中最不適當者。
D. 正確。四歲兒童的粗大動作與平衡能力已比幼兒期成熟,能自行上下樓梯是常見的學齡前動作表現;然而,速度、交替腳步與是否需要扶手仍可能有個別差異。照顧者仍須避免讓兒童單獨在高處或樓梯奔跑。
答案解析
答案為 C。記憶動作發展時,可先抓住幾個方向:嬰兒期先建立坐姿與抓握,幼兒期先能獨立走路、跑步與操作簡單物品,學齡前期再逐步出現上下樓梯、穿衣與更精細的自理能力。兩歲的自理表現通常是「開始嘗試、需要部分協助」,不能直接等同於已能完成所有衣物細節。
臨床評估不應只問家長孩子會不會某一項動作,也要確認動作是否在不同情境都能出現、是否左右對稱、是否曾經做到後退步,以及是否合併語言、社會互動或肌力異常。若孩子明顯落後、失去既有能力,或粗大與精細動作差距很大,應記錄具體表現並轉介兒科進行發展評估,而不是只用單一里程碑下結論。
核心知識點
- 八個月:可穩定獨坐,能抓握並操作玩具。
- 十八個月:通常可獨立行走,並可練習倒退走等方向變化。
- 兩歲:開始參與穿脫衣物與簡單自理,但複雜拉鍊技巧未必已完成。
- 四歲:平衡與下肢協調較成熟,通常可自行上下樓梯。
- 發展里程碑是監測工具,不是每個兒童都在同一天完成;「曾經做到後又消失」比單純稍晚更需要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