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職治-職治概論

有關以家庭為中心(family-centered)的治療原則,下列那一項敘述錯誤?

A治療介入除了考量個案的需求,也需考量其他家庭成員的需求
B相關專業人員需將家庭(包含個案與家庭成員)視為對等的合作夥伴
C治療介入通常是依個案及家庭的期待而進行個別化的設計
D治療師自行先設定治療目標,再告知個案與每位家庭成員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以家庭為中心的介入把家庭視為個案生活與參與的重要環境,而不是治療師安排活動時才請家屬在旁協助的人力。職能治療師需要了解個案與家庭重視的日常活動、作息、需求和資源,再與家庭一起訂定可行目標;家庭專業夥伴關係包含分享資訊和共同決策,並不等於專業人員先決定後再通知。家庭與治療師各自帶來不同知識:治療師提供專業評估與介入建議,家人熟悉個案能力、家庭文化與實際生活安排,兩者需要互相聆聽並整合。

家庭中心服務也不是把所有責任交給家人。治療師仍需說明評估結果、提供可行選項、留意個案的安全與意願,並協助家庭選擇符合生活脈絡的介入方式。當服務對象是兒童或需要家人支持的個案時,家庭成員的需求、優勢、價值與期待會影響介入是否能融入生活,因此應在規劃過程中被理解和尊重(參考資料 1、2)。

選項分析

  • A:正確陳述。 家庭中心服務會考量個案以外的家庭成員需求與家庭資源。家人可能是日常照顧與活動安排的重要夥伴,理解他們的處境有助於設計實際可行的介入;這不代表忽略個案本人的需求或意願。
  • B:正確陳述。 個案及家庭應被視為合作夥伴,而不是只接受專業指示的人。專業人員與家庭各有不同知識,治療師熟悉評估和介入原則,家人則能說明個案的能力、生活作息和家庭優先事項。所謂對等合作,是尊重雙方的貢獻並共同討論,不是要求雙方具備相同專業訓練。
  • C:正確陳述。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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