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職治-職治技術

規範我國長期照護服務的基本母法名稱和正式實施時間為何?

A長期照顧服務法,民國104年6月3日
B長期照顧保險法,民國106年6月3日
C長期照顧服務法,民國106年6月3日
D長期照顧保險法,民國104年6月3日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我國長期照護服務的基本法律是《長期照顧服務法》,要辨認題目問的是法律公布日,還是正式施行日。該法於民國104年6月3日公布;第66條規定,法律自公布後二年施行,因此正式施行日為民國106年6月3日。衛生福利部也在施行當日公告「長期照顧服務法」正式上路。名稱相近的《長期照顧保險法》並非本題所問、已生效的服務母法;考題常將法規名稱與日期交叉排列,作答時要分別確認法律名稱及日期性質。

選項分析

  • **A:錯誤。**法規名稱《長期照顧服務法》正確,但民國104年6月3日是公布日,不是施行日。依第66條,原法公布二年後才施行。
  • **B:錯誤。**此選項把日期寫成民國106年6月3日,卻使用《長期照顧保險法》名稱。民國106年6月3日是《長期照顧服務法》的正式施行日;《長期照顧保險法》當時仍是草案,並非已施行的基本母法。
  • **C:正確。**法律名稱是《長期照顧服務法》,其公布日為民國104年6月3日,兩年後於民國106年6月3日正式施行,名稱與日期都正確。
  • **D:錯誤。**此選項同時把法律名稱和日期性質弄錯。《長期照顧保險法》不是已施行的長照服務母法,而民國104年6月3日是《長期照顧服務法》的公布日。

答案解析

答案為 C。記憶時可拆成兩個時間點:民國104年6月3日公布《長期照顧服務法》;依第66條,公布滿二年後,於民國1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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