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職治-職治概論
有關醫事人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申請
B應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領執業執照
C需檢附執業所在地醫事人員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D新發之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為自原發執業執照屆滿第五年之翌日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更新,須同時注意申請時間、受理機關、檢附文件,以及新執照的更新日期。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7條,申請人應在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提出申請,向原發照機關辦理,並檢附執業所在地醫事人員公會會員證明等文件。第8條另訂新發執業執照的更新日期計算方式。題目四個敘述中,前三項對應第7條的程序;判斷錯誤選項時,需特別核對第8條規定的年度,而不是只記得執照會定期換發。
選項分析
- **A 正確。**第7條規定,醫事人員須在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提出更新申請。這是更新期限的起點範圍,應從原執照標示的應更新日期往前計算。
- **B 正確。**更新申請應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提出。因為原發機關持有既有執業登記資料,申請人應依此程序辦理換領。
- **C 正確。**第7條的應備文件包括執業所在地醫事人員公會的會員證明。這項文件反映醫事人員目前執業地點所屬的公會資料,送件時應一併檢附。
- **D 錯誤。**第8條規定,新發執業執照的應更新日期是原發執業執照屆滿第六年之翌日。選項寫成屆滿第五年之翌日,年度提前一年,與法規不符。
答案解析
錯誤的是 D。更新申請的期限和受理程序由第7條規範,新執照的下次應更新日期則看第8條。條文以原發執業執照屆滿第六年之翌日作為新執照應更新日期,因此不能把計算點記成第五年。準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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