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職治-小兒職治

有關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ndividualized family service plan, IFSP)與個別化教育計畫(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lan, IEP)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同一位個案不會同時擁有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與個別化教育計畫
B兩項計畫的規範均源自「美國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IDEA)」
C最早接受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年齡是7歲
D一般情況下,美國12歲特殊需求學童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不會包含轉銜計畫

詳細解析

本題比較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ndividualized family service plan, IFSP)與個別化教育計畫(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 IEP)所屬的服務階段與年齡範圍。兩者都受美國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IDEA)規範,但幼兒早期介入、學前特教及學齡期教育的計畫安排不同。作答時要分清起始年齡、計畫間的銜接方式,以及轉銜服務的年齡門檻。

本題觀念

IDEA 的 Part C 支持出生至未滿三歲的嬰幼兒及其家庭,通常以 IFSP 記錄孩子與家庭的服務需求。Part B 則保障符合資格的三至二十一歲兒童與青少年接受免費且適當的公立教育,通常以 IEP 安排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孩子從早期療育進入學前教育時,必須及時完成銜接;特定條件下,IFSP 可代替 IEP 使用。因此,不能把早療計畫與學齡教育計畫視為完全相同的服務;兩者銜接時仍須依年齡與個別資格安排。

選項分析

A. 同一位個案不會同時擁有 IFSP 與 IEP:此敘述在本題所問的一般計畫安排下為正確。Part C 通常使用 IFSP;孩子進入三至五歲的學前階段後,只有在州政策允許且教育單位與家長同意時,IFSP 才可作為 IEP 使用。這是由 IFSP 承擔 I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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