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內專

病人突發急性心肌梗塞後伴有心因性休克(Cardiogenic shock),應首先穩定及復原血壓及組織灌注 (Tissue perfusion),請問下列何者處置的說法不正確?

A病人因心肌梗塞後伴發心因性休克,應迅即從事經皮介入手術 (Percutaneous coronary intervention, PCI)開通阻塞血管,以降低休克死亡率。
B因心肌梗塞後休克,經PCI開通阻塞血管後,應盡早啓用主動脈內氣球幫浦(Intra-aortic balloon pump,IABP ),以降低病人的死亡率。
C病人心肌梗塞發生休克時,如在18小時內的PCI,經開通阻塞血管,仍舊有助存活率的提昇。
D病人有多條冠狀動脈阻塞時,只要首惡病變血管(Culprit lesion)以PCI開通阻塞即可,不必同時多 條血管一次全部完成血管開通。
E年過75歲的心梗休克病人以PCI開通阻塞血管,仍是合理的處置。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急性心肌梗塞併發心因性休克(AMI + CS)的首要目標是快速恢復冠流與組織灌注。最佳預後的關鍵在於:

  1. 盡速打通罪魁病灶血管(culprit lesion)—以 PCI 為主。
  2. 儘管血流動力不穩,除非有特殊指徵,初始階段僅處理罪魁病灶即可;多血管一次性完全打通反而增加死亡與腎衰竭。
  3. 常規使用 IABP 並未證實可降低死亡率;其他機械循環支持須「個案評估」。
  4. 「發病 18 小時內」完成再灌流仍可顯著改善 30 天生存,且此效益在高齡者同樣存在。

選項分析

  • 選項 A
    AMI 伴 CS 的病人,國際指引皆將「立即(≤120 min)或最遲在 18–24 h 內的 PCI 開通阻塞血管」列為一級建議,可顯著降低 30 天與 6 月死亡率。 (pubmed.ncbi.nlm.nih.gov)
    → 述及「應迅即 PCI」正確。

  • 選項 B
    IABP-SHOCK II 隨機試驗顯示,在已接受早期 PCI 的 AMI + CS 患者,安置 IABP 與否在 30 天、12 個月乃至 6 年死亡率均無差異(39.7 % vs 41.3 %;p = 0.69)。 ([ac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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