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營養公衛(1)

對於母親哺育嬰兒的建議,下列何者符合我國國民飲食指標?

A完全提供嬰兒配方奶到3個月,之後提供較大嬰兒配方奶及副食品
B完全提供嬰兒配方奶到4個月,之後斷奶換副食品
C完全哺育母奶到嬰兒4個月,之後提供嬰兒配方奶及副食品
D完全哺育母奶到嬰兒6個月,之後同時提供母奶及副食品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台灣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發布的**「國民飲食指標」**中,針對嬰兒哺育與副食品添加的具體建議。這項指標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及實證醫學建議,強調母乳對嬰兒健康的不可取代性。

選項分析

  • A. 完全提供嬰兒配方奶到3個月,之後提供較大嬰兒配方奶及副食品
    • 錯誤。國民飲食指標建議的是「母乳哺育」。且副食品(complementary foods)的添加時機,一般建議為滿 4~6 個月起,3 個月過早,嬰兒的腸胃道與腎臟發育尚不成熟,過早添加可能增加過敏或感染風險。
  • B. 完全提供嬰兒配方奶到4個月,之後斷奶換副食品
    • 錯誤。添加副食品的目的是「搭配」奶類以滿足成長營養需求,並非立即「斷奶」(停止喝奶)。1 歲以內的嬰兒,奶類(母乳或配方奶)仍是重要的營養來源。
  • C. 完全哺育母奶到嬰兒4個月,之後提供嬰兒配方奶及副食品
    • 錯誤。雖然部分醫學觀點容許 4 個月起添加副食品(尤其是有過敏體質考量或生長需求時),但**「國民飲食指標」**的正式條文建議是「純母乳哺育至少 6 個月」。此外,添加副食品後應「持續哺餵母乳」,而非建議改喝配方奶,除非母乳不足。
  • **D. 完全哺育母奶到嬰兒6個月,之後同時提供母奶及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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