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專麻通論
根據衛生福利部頒定的「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第 4 條規定,須成立作業小組,並且明訂專師及訓練專師執行監督下之醫療業務時之標準作業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護理部主責,定期召開會議
B標準作業程序須訂定每半年更新一次
C須訂定回報病人狀況與處置結果之機制
D經過外部專家審核,方可實施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第4條對於「專科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委員會(作業小組)」組成與標準作業程序內容之法定要求。
選項分析
(A) 由護理部主責,定期召開會議 — ❌ 錯誤。依辦法規定,醫療機構之委員會應由醫師、專科護理師及護理部門主管組成,並以副院長以上人員為召集人(護理機構則以負責人為召集人),並非由護理部單獨主責。
(B) 標準作業程序須訂定每半年更新一次 — ❌ 錯誤。辦法並未規定標準作業程序須「每半年更新一次」,此為法規未明文要求的內容,屬於誤植的細節。
(C) 須訂定回報病人狀況與處置結果之機制 — ✅ 正確(本題答案)。委員會所訂定之標準作業程序,內容須包括監督醫師之指定方式、醫囑開立方式、紀錄要求,以及回報病人狀況與處置結果之機制,此為辦法明文要求的內容之一。
(D) 經過外部專家審核,方可實施 — ❌ 錯誤。辦法並未規定標準作業程序須經「外部專家審核」方可實施,此為法規未明文要求的內容。
答案解析
依「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第4條,凡有專科護理師及訓練專科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之醫療機構或護理機構,均應成立專科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委員會(作業小組),並訂定執行監督下醫療業務時之標準作業程序;該程序內容須包含監督醫師之指定、醫囑開立方式、紀錄要求,以及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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