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專麻通論

有關臨床照護指引發展準則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指引發展成員的組成不建議納入病人與家屬,避免影響指引發展的客觀性
B指定指引和指引發展經費來源必須詳細說明,並向大眾公開
C指引發展成員應使用系統性文獻回顧的標準格式及評價
D建議內容應以標準化格式呈現,詳細說明建議的措施是什麼,以及在什麼情況下執行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的是臨床照護指引(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發展準則,也就是一份好的臨床指引在制定過程中應遵守哪些方法學與透明度原則。這類準則最具代表性的來源,是美國醫學研究院(Institute of Medicine, IOM)於 2011 年提出的「可信賴臨床指引」(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We Can Trust)8 項標準,內容涵蓋指引發展小組的組成、利益衝突揭露、經費透明、系統性文獻回顧方法、建議分級與外部同儕審查等面向。本題為反向題,要挑出「敘述錯誤」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指引發展成員的組成不建議納入病人與家屬,避免影響指引發展的客觀性。這項敘述與可信賴指引準則的精神相反。國際公認的指引發展準則明確建議,指引發展小組成員應納入病人或病人代表(consumer/patient representative)參與,讓指引更貼近病人實際照護需求與偏好,而非為了維持客觀性而刻意排除病人與家屬觀點。此為錯誤敘述,也是本題答案。
  • B:✅ 指引和指引發展經費來源必須詳細說明並向大眾公開。經費透明化與利益衝突揭露是可信賴指引準則的核心要求之一,目的是避免經費來源影響建議內容的中立性,敘述正確。
  • C:✅ 指引發展成員應使用系統性文獻回顧(systematic review)的標準格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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