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物治基礎(2)
根據布朗斯壯分期,患側能夠執行何種動作代表手部運動功能復原較佳?
A拇指獨立動作
B手指整體抓握
C拇指側握食指
D球狀抓握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的是布朗斯壯動作恢復分期(Brunnstrom stages of motor recovery)在手部功能的應用。布朗斯壯分期是由瑞典物理治療師 Signe Brunnstrom 所發展的中風復健評估架構,將手部動作恢復分為六至七個階段,從完全無力到正常功能,每一階段對應特定的抓握能力與手指控制程度。
選項分析
A. 拇指獨立動作 ✅ 拇指獨立動作對應布朗斯壯手部分期的第六階段(Stage VI),此階段所有抓握模式均已出現,手指能做個別獨立動作,包含拇指的獨立活動。這代表手部運動功能已接近正常,是四個選項中復原程度最佳的表現。
B. 手指整體抓握 ❌ 手指整體抓握(整把抓,類似鉤狀抓握)對應第三階段(Stage III)。此階段手指只能做粗略的整體抓握動作,無法自主伸展與放鬆,也無法主動放開抓住的物品,屬於較早期的恢復表現。
C. 拇指側握食指 ❌ 拇指側握食指(像用鑰匙的側捏動作)對應第四階段(Stage IV)。此階段可做側捏動作並以拇指釋放物品,但手指伸展角度仍有限,復原程度屬中等。
D. 球狀抓握 ❌ 球狀抓握(像握球的動作)對應第五階段(Stage V)。此階段開始出現掌側抓握、圓柱狀與球狀抓握,手指可做粗大伸展但角度仍不穩定,已有明顯進步但尚未達最佳復原。
答案解析
四個選項分別對應布朗斯壯手部分期的不同階段:B 為第三階段、C 為第四階段、D 為第五階段、A 為第六階段。階段數字越高代表運動功能恢復越好,因此拇指獨立動作(Stage VI)代表手部復原較佳,答案為 A。
核心知識點
- 布朗斯壯手部分期依序為:Stage I(無力)→ Stage II(開始出現聯合反應)→ Stage III(整體抓握)→ Stage IV(側捏)→ Stage V(球狀/圓柱抓握)→ Stage VI(個別手指獨立動作)→ Stage VII(正常)
- 個別手指獨立動作(如拇指獨立動作)出現在最高恢復階段,是分離動作(isolated movement)的指標
- 臨床評估中,觀察手部能做到哪一種抓握類型,即可對應判斷病人的恢復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