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心兒物治(2)
關於神經肌肉電刺激之收縮:休息時間比(on:off time)參數設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肌力強化訓練為目的者,建議設定比例為1:3
B以舒緩肌肉痙攣為目的者,建議設定比例為1:1
C以增加肌肉耐力為目的者,建議設定比例為3:1
D以消除水腫為目的者,建議設定比例為1:1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神經肌肉電刺激(neuromuscular electrical stimulation, NMES)的收縮:休息時間比,是「通電收縮多久」對「停止刺激、恢復多久」的比例。它會直接改變工作週期與疲勞程度;1:3 表示每收縮一段時間,就休息三段時間,3:1 則代表大部分時間都在收縮。判讀時應先看治療目標,再思考需要強收縮、節律性收縮或充分恢復,不能只背固定比例。
選項分析
- **A:正確。**肌力強化通常需要較高強度、能產生明顯張力的收縮。電刺激所引起的動員較同步,容易迅速疲勞,因此收縮後要保留較長恢復時間。1:3 讓休息時間為收縮時間的三倍,符合控制疲勞原則;臨床回顧也列出 1:2 或 1:3。
- **B:正確。**舒緩痙攣著重節律性的收縮與放鬆,或利用拮抗肌收縮產生抑制作用,不是讓肌肉長時間維持強直收縮。1:1 讓收縮與休息規律交替,設定邏輯合理。
- **C:錯誤。**3:1 表示通電時間占完整週期的 75%,休息只有 25%。如此高的工作週期減少恢復機會,更容易累積周邊肌肉疲勞,不能視為增加肌肉耐力的一般建議比例。耐力訓練雖需要較多次反覆收縮,仍須兼顧每次刺激品質與可持續性。
- **D:正確。**消除水腫可藉規律肌肉收縮與放鬆形成肌肉幫浦,協助靜脈血與組織液回流。1:1 提供收縮、休息交替,可支持幫浦作用。
答案解析
本題問的是錯誤敘述,答案為 C。3:1 代表每四份時間中有三份在刺激,工作週期為 3 ÷ 4=75%;1:3 則只有 25%。NMES 容易因同步動員運動單位而較快出現疲勞,高工作週期又壓縮休息,所以 3:1 與「增加耐力」所需的可重複、可維持收縮並不相符。其餘選項分別運用較長休息控制高強度訓練疲勞,或利用規律收縮—放鬆達到抑制痙攣與肌肉幫浦效果。
核心知識點
- on:off 是收縮時間與休息時間之比;前項越大,不代表訓練效果必然越好。
- 工作週期=on ÷(on+off)。1:3 為 25%,1:1 為 50%,3:1 為 75%。
- 肌力強化需要足夠張力,也要給較長休息以維持後續收縮品質。
- 痙攣與水腫處理較重視規律收縮—放鬆;前者可運用抑制效應,後者利用肌肉幫浦促進回流。
- NMES 參數須配合治療目標、疲勞反應與個別耐受度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