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營養團膳(2)

下列何者是學校餐廳選擇供應商的考量因素?①承包商資本額及供餐量 ②預計經營的成本分析③歷年合作評比及配合度 ④經營計畫書

A僅①②③
B僅①②④
C僅①③④
D①②③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學校餐廳若採委外經營,選擇供應商不能只看單一條件,必須從多個面向綜合評估,才能確保供餐的品質與安全。依據政府採購法「最有利標」評選機制及團體膳食管理的標準做法,承包商的財務實力、供餐能力、成本控制、合作歷史和經營規劃都是不可或缺的評選項目。本題考的就是這些評選面向是否全數涵蓋。

選項分析

(A) 僅①②③:排除了「經營計畫書」。然而經營計畫書是政府採購法最有利標的標準評審文件,廠商必須提交經營規劃、人力配置、菜單設計等方案供評選委員會評分,不能排除。此選項不正確。

(B) 僅①②④:排除了「歷年合作評比及配合度」。過去的合作表現直接反映廠商的供餐穩定性、衛生管理水準和配合態度,是評選時的重要參考依據,不應排除。此選項不正確。

(C) 僅①③④:排除了「預計經營的成本分析」。成本分析讓學校瞭解廠商的收支規劃是否合理,確保供餐價格與品質之間的平衡,是團膳委外評選的關鍵考量之一。此選項不正確。

(D) ①②③④:四項因素都是學校餐廳選擇供應商的標準考量,涵蓋財務實力、成本可行性、過往表現及未來規劃。本選項正確。

答案解析

答案為 (D)。學校餐廳委外經營選擇供應商時,依據政府採購法最有利標制度及教育部相關規範,須從多個面向綜合評估:

  • 承包商資本額及供餐量:資本額反映廠商的財務穩定度,供餐量(如中央廚房日產能、配送能力)代表能否穩定供應學校所需的餐食數量。
  • 預計經營的成本分析:廠商需提出透明的成本結構,包含食材採購、人事、設備等支出規劃,讓學校評估價格合理性與品質維持能力。
  • 歷年合作評比及配合度:過去合作的履約表現、衛生稽核結果、突發狀況的應變能力等,都是預測未來合作品質的重要指標。
  • 經營計畫書:廠商應提出完整的營運規劃,涵蓋菜單設計、衛生管理、人力配置、食材來源等,供評選委員會評審。

四項因素分別對應財務面、成本面、過往實績與未來規劃,缺一不可,因此答案選 D。

核心知識點

  • 學校團膳委外的供應商評選屬「最有利標」範疇,須從財務、成本、歷史表現、經營計畫等多元面向評估。
  • 教育部「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外購團體膳食的廠商須經衛生機關評鑑優良,並與學校訂定書面契約載明供餐資訊及違約罰則。
  • 團體膳食管理教科書將承包商資本額、供餐量、成本控制、合作評比、經營計畫書列為標準評選項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