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專麻通論
執行居家訪視時,合理懷疑失智長者遭同住兒子虐待,致其健康或自由發生危難;其子拒絕進一步評估。根據老人保護相關法規,下列處置何者正確?
A應尊重其子拒絕評估之意願,並僅記錄於病歷
B若合理懷疑有虐待情事,應於 24 小時內通報
C應立即聯繫警政單位,並強制安置病人
D可先與其子進行家庭諮商,暫緩行政通報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的是醫事人員遇到疑似老人虐待,而且老人因照顧者疏忽或虐待導致健康或自由發生危難時的保護性通報責任。判斷順序是先確認是否已達「合理懷疑」及危難情境,再辨認通報對象、緊急通報方式與後續保護安置權責。照顧者拒絕進一步評估,不能阻止執行職務的醫事人員依法通報;家庭關係或對方的不配合,也不能取代法定保護程序。
選項分析
- A:錯誤。 老人福利法要求指定人員於執行職務知悉疑似保護情形時,通報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只記錄在病歷而不通報,會漏掉法定的保護性處置;同住兒子拒絕評估,也不是停止通報的理由。
- B:正確。 老人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規定,緊急情況可以先以言詞或電話通報,但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並傳送。題目已描述合理懷疑虐待且造成健康或自由危難,符合緊急老人保護通報的判斷方向。
- C:錯誤。 法定通報對象是地方主管機關,不是所有案件都由訪視人員直接聯繫警政單位並自行強制安置。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應立即處理,必要時才能訪視調查、請求警察協助,並依個案情況評估保護或安置。
- D:錯誤。 家庭諮商可以是後續支持措施,但不能先用諮商取代或暫緩行政通報。疑似虐待且有危難時,首要任務是啟動保護通報與主管機關處理。
答案解析
本題答案為 B。老人福利法第41條處理老人因照顧義務人疏忽、虐待或遺棄,致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發生危難的保護與安置;第43條則要求相關指定人員在執行職務知悉疑似情況時,通報地方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接獲後應立即處理,必要時可進行訪視調查並請求警察等單位協助。
老人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第2條進一步規定,緊急時可先以口頭或電話通報,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完成通報表傳送。考題把這個緊急程序濃縮成「應於24小時內通報」,在四個選項中只有 B 符合法規要求。嚴格說,二十四小時是緊急先行通報後完成書面通報表的期限;實務上有合理懷疑且老人安全受威脅時,應立即啟動通報,不應等待照顧者同意或家庭協商完成。
保護安置不是訪視人員可以一律逕行決定的處分。通報之後由地方主管機關依危險程度與個案狀況處理,必要時再整合警察及其他保護資源。
核心知識點
- 通報啟動條件: 執行職務知悉疑似老人遭疏忽、虐待、遺棄,並可能造成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危難,即應啟動保護通報。
- 緊急通報期限: 可先用言詞或電話通報,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傳送;不應把二十四小時理解成可以延至最後一刻才處理。
- 通報對象: 先通報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由主管機關接案、立即處理及評估後續保護措施。
- 警察與安置: 必要時主管機關得請求警察協助;保護或安置須由主管機關依法依個案需要處理,不是訪視人員一律強制安置。
- 拒絕評估的處理: 照顧者拒絕配合不能阻卻責任通報;通報的目的正是讓主管機關接手調查與安全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