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職治-職治概論

有關職能治療師之病歷書寫,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需為所寫的病歷內容負責,嚴重時會因此而喪失執照
B病歷書寫往往攸關是否涉及法律責任,而非專業倫理議題
C需留意病歷書寫時相關的醫療給付是否符合法規、規範、準則等
D應確保病歷書寫具備正確性及時效性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病歷是職能治療服務的一部分,記錄內容會影響照護銜接、專業溝通、醫療給付與法律責任。職能治療師必須如實記下自己提供的服務,並讓紀錄正確、完整且及時;這些要求同時來自專業倫理與法律、給付規範。把病歷書寫只看成法律問題,忽略了誠實、負責與維護病人利益等倫理要求,因此本題要找的是這種錯誤的二分法。在實務上,清楚記錄治療內容也能讓後續照護人員了解已執行的介入、病人的反應,以及下一次服務如何接續。判讀選項時,應把這些要求看成彼此相連的責任,而非只能擇一。

選項分析

  • **A:正確敘述。**職能治療師對自己撰寫的紀錄負責,尤其應確認內容確實反映實際提供或督導的服務。台灣《職能治療師法》要求職能治療師製作業務紀錄;對嚴重違法或不正當的執業行為,法律也規定可能受到停業或廢止執業執照等處分。因此「嚴重時可能影響執照」有法律依據,但不代表每一個書寫疏失都會直接吊銷執照,仍要看違規性質、嚴重程度與個案處理結果。
  • **B:錯誤敘述,為本題答案。**病歷書寫確實可能牽涉法律責任,例如紀錄是否真實、服務是否符合規定,以及申報資料是否有依據;但它也明確涉及專業倫理。治療師應誠實記載、不得把未執行的服務寫成已完成,也要維持紀錄的正確性與時效性。美國職能治療學會指出,醫療紀錄同時具有法律與倫理責任;倫理守則也要求完整、正確、及時的紀錄,並要求給付文件遵守適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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