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職治-職治技術

下列敘述那一個行為屬於脫離常規的行為,應於觀察評估時加以記錄?

A側身從床上坐起
B扶著椅背坐下
C無目的地漫遊
D使用助行器行走

詳細解析

職能治療評估常透過直接觀察日常活動,了解個案怎麼開始、維持並完成動作,也記錄與常態不同、可能影響安全或參與的表現。觀察紀錄應寫下實際看見的事和發生情境,而不只用「奇怪」等評語。漫遊若沒有清楚目的,可能帶來迷路或安全風險,但同一種走動對個案仍可能有其意義;因此記錄時要描述路徑、情境及結果,避免先替行為下判斷。

本題觀念

職能治療師會在個案執行日常活動時,觀察動作方式、使用的協助、環境線索與行為表現。紀錄的目的在呈現功能表現,並找出可能影響安全、獨立性或參與的因素。像無目的地走動這類表現,應描述實際發生的情形及前後脈絡;同時保留個案可能正在尋找物品、熟悉地點或滿足其他需求的可能,不宜只憑外觀推定動機。這些細節能幫助後續比較不同活動或場域中的表現。

選項分析

  • A. 側身從床上坐起 — ❌:這描述的是從床上起身時採用的動作策略。若評估轉位,治療師可以記錄個案是否需要協助、動作是否安全;側身起身本身並不等同脫離常規的行為。
  • B. 扶著椅背坐下 — ❌:扶住穩固物品可能是個案為了平衡或安全使用的支撐方式。應依其功能表現記錄,不因用了支撐就將它視為異常行為。
  • C. 無目的地漫遊 — ✅:漫遊是應在觀察評估時記下的行為,尤其當走動沒有明確目的、反覆發生或造成迷路與安全疑慮。紀錄時可補上發生時間、地點、走動方向、前後情境,以及是否需要他人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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