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職治-職治概論
關於不得發給執業執照之情形,下列那項敘述錯誤?
A經廢止職能治療師證書者
B經廢止職能治療師執業執照未滿一年者
C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執行業務者
D臨床實務表現違反職能治療專業規範者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職能治療師取得證書後,還要依《職能治療師法》向執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才能執業。本題問的是「不得發給執業執照」的法定情形,應依考試當時有效的條文逐項判讀。民國96年修正公布的第8條列出三類限制:職能治療師證書遭廢止、執業執照遭廢止未滿一年,以及經主管機關認定因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而不能執行業務。臨床表現違反專業規範,可能涉及另外的處分,但不在這三項發照限制之中。這個區分很重要:執業資格審查處理的是能否領取執照,執業管理則處理取得資格後的行為;兩者的法條依據與法律效果不能互相代替。閱讀「不得發給」時,也要確認條文明列的條件是否全部具備,尤其第三款還要求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執業,並非只要有病史或身心診斷就當然失去資格。
選項分析
- **A 正確:**證書遭廢止者不得取得執業執照。這是第8條明列的第一種情形;條文所說的是「廢止」,判讀時要注意不能和單純違規或尚未受處分混為一談。
- **B 正確:**職能治療師的執業執照遭廢止未滿一年,也屬於不得發照的情形。這項限制有明確的一年期間,題目敘述與條文一致。
- **C 正確:**若有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且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執行業務,依法不得發給執業執照。重點是不能只憑診斷名稱判定;本項還要求主管機關依規定作成不能執業的認定。
- **D 錯誤:**臨床實務表現違反職能治療專業規範,並未
...(解析預覽)...

升級 VIP 解鎖圖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