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職治-職治概論

承上題【一位手腳燒傷的小病患由父母親陪同前來接受職能治療,由於其關節活動度已受限,職能治療師為其做被動的關節牽引。牽引過程中,小病人因為疼痛而在治療室中大聲哭叫,病人的母親因為不捨在一旁流淚,父親最後也無法接受此種治療方式,以責怪的口氣抱怨治療師不近人情。】,如果這個治療師採用義務論(deontology)的觀點,其最可能的做法是下列那一項?

A既然病人和家屬都那麼痛苦,病人的哭叫又對治療室其他的病人造成干擾,那就先暫停治療
B拿玩具給小病人玩,給他愉快的經驗,等和病人建立好關係後,再進行治療
C說服病人及家屬繼續接受治療,因為治療的結果對他們有好處
D對病人的哭鬧與父母的反應採取忽略態度,因為治療師的所作所為是在幫助他們、出發點是好的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義務論(deontology)以行為是否符合應遵守的義務、原則或規範判斷對錯,不以最後能不能得到好結果作為唯一標準。在醫療照護中,照顧者仍須履行尊重服務對象、避免傷害及遵守專業責任等義務。遇到兒童在治療中因疼痛大聲哭叫、家長也明顯不安時,治療師不能只用「治療會有好處」或「我的出發點是幫忙」來合理化持續操作,而應先回應眼前的痛苦與安全問題。

選項分析

A. 先暫停治療,讓孩子和家長從當下的痛苦中緩和,也避免繼續施加可能造成傷害的操作。從義務論角度,這最符合尊重服務對象、避免不必要傷害及處理家長疑慮的責任。選項也提到治療室其他病人受到干擾,但關鍵仍是先停止造成孩子痛苦的當下操作。

B. 拿玩具讓孩子有愉快經驗,再建立關係後繼續治療,著重的是先創造較好的互動結果,以提高後續接受治療的可能性。這可能是有用的臨床溝通方式,但選項的核心理由不是依義務或規範判斷。

C. 說服孩子及家長繼續,理由是治療結果會對他們有好處,明確以預期效益支持目前行動。這是以結果為重的論證,和義務論的判斷核心不同。

D. 忽略孩子哭叫與父母反應,只因治療師自認出發點良善,將善意或預期有益當成忽略當事人感受的理由。義務論仍要求遵守對服務對象的責任,善意本身不足以正當化不理會痛苦。

答案解析

依義務論,治療師須先遵守對服務對象的基本責任,例如避免造成不必要傷害並尊重其反應,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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