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職治-心理障礙
關於兒童精神障礙者可能面臨到的家庭教養過當的敘述,何者正確?
A因刻意剝奪或幾乎無視兒童符合年齡基本食衣住行、教養、醫療等需求之行為,可能造成身心傷害,稱為兒童忽略
B出於合理身體教養(physical discipline)但不會造成身體任何傷害的打手心,也會被視為身體虐待
C平常無微不至的照護,因一次性意外造成兒童身體非預期性受傷,也會被視為虐待
D經常性或刻意象徵或口頭訓斥、辱罵、威脅、逼迫或過度管教孩子,若不涉及身體傷害,則不構成虐待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兒童虐待與忽略的判斷,要看照顧者的行為或未履行照顧責任,是否使兒童受到或可能受到身心傷害。忽略通常是照顧者沒有提供符合年齡的基本照護,屬於「應做而未做」;身體虐待則涉及非意外造成的身體傷害,心理或情緒虐待也可能在沒有外傷時發生。評估時要同時考量傷害型態、照顧情境與兒童發展需要,不能只用有沒有瘀傷作為唯一標準。
選項分析
- **A 正確。**兒童忽略是照顧者刻意剝奪,或長期未能滿足兒童符合年齡的基本需要,例如食物、衣物、住所、安全看顧、醫療照護與成長發展所需的教養。若這些需求未被滿足,並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傷害,符合忽略的核心概念。重點在於照顧責任的缺失及其對兒童的影響,而非單一生活細節。
- **B 錯誤。**選項把「合理身體教養、沒有造成任何身體傷害」一概判定為身體虐待,說法過於絕對。判定身體虐待時,需看是否有非意外傷害,以及傷害是否源於暴力或不適當管教。若體罰造成傷害,可能屬於身體虐待;但僅由「打手心且沒有身體傷害」這項描述,不能直接推論已符合身體虐待的定義。這不代表體罰適當,仍應避免以傷害或恐懼作為管教方式。
- **C 錯誤。**平常有妥善照顧的兒童若因一次意外受傷,不能只憑受傷結果就認定遭受虐待。評估還要確認事件經過是否合理、傷害是否可能由意外造成,以及有無忽略或其他不當對待的線索。意外傷害與非意外傷害必須區分。
- **D 錯誤。**心理或情
...(解析預覽)...

升級 VIP 解鎖圖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