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職治-職治技術

根據職能治療實務架構(Occupational Theropy Practice Framework, OTPF, 2014),考量個案角色、習慣、常規等,此屬於下列何種範疇的評量?

A個案因素(client factors)
B表現技巧(performance skills)
C表現型式(performance patterns)
D職能領域(areas of occupation)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職能治療實務架構(Occupational Therapy Practice Framework, OTPF)把職能表現拆成不同面向,方便評估個案做哪些活動、如何執行,以及生活中的固定模式。表現型式(performance patterns)包括角色、習慣、常規和儀式,描述個案如何把職能活動安排進生活。題目直接列出角色、習慣與常規,正是在問這些生活模式屬於哪一個架構範疇,而不是在問個案的身體功能、活動中可觀察的動作,或職能活動種類。

選項分析

  • **A 個案因素:不符合。**個案因素包括價值觀、信念、靈性、身體功能與身體構造。角色、習慣和常規是日常生活的模式,並非身體功能或個人信念等因素。
  • **B 表現技巧:不符合。**表現技巧是個案執行活動時可觀察到、朝向目標的動作,常分為動作、歷程及社交互動技巧。例如移動身體、操作物品或安排活動步驟,都屬於「如何做」的表現;題目問的則是較長時間形成的生活模式。
  • **C 表現型式:符合。**角色、習慣、常規與儀式都歸在表現型式。角色反映個案在家庭、工作或社會中的身分期待;習慣是反覆出現、常會自動完成的行為;常規則是日常活動組成的順序與節奏。題目列出的三個詞直接指向此類。
  • **D 職能領域:不符合。**職能領域描述個案做哪些活動,例如日常生活活動、居家生活、工作、教育、遊戲、休閒或社會參與。角色、習慣和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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