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職治-心理障礙

一名在競爭性職場就業的精神康復者,因為工作臨時異動,造成作息改變、頻感焦慮、藥物服用不規律,進而出現症狀不穩定與干擾行為。除藥物與治療外,此時可優先考量何種就業形式的協助?

A支持性就業(supported employment)
B庇護性就業(sheltered employment)
C過渡性就業(transitional employment)
D志工就業(volunteer employment)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精神疾病康復者遇到工作流程或排班臨時改變時,若因此焦慮、作息混亂、服藥不穩,原有工作能力可能短期受影響。個案已在一般競爭性職場工作,眼前需要的是在實際工作環境中調整並維持職位,而不是先離開職場,改到隔離式工作場域或改做無薪活動。支持性就業(supported employment;個別安置與支持,Individual Placement and Support, IPS)提供個別化、持續的職場支持,並與精神醫療團隊整合,最符合這個情境。職能治療可和個案一起釐清工作變動造成的困難,協助重建工作日常、安排可行的支持方式,必要時在個案同意下與雇主討論工作調整。

選項分析

  • A 支持性就業:正確。 支持性就業以一般職場的競爭性工作為目標,支持內容依個人需求調整,並可在就業後持續提供。此個案已在競爭性職場,現在因排班改變而出現症狀不穩;就業專員可與精神醫療團隊合作,協助他因應工作要求、恢復規律作息,並提供在職問題解決或工作調整支持。這不是要求個案先證明自己「準備好」才能工作,也不是把治療交給職場人員,而是讓醫療與職業支持互相配合。
  • B 庇護性就業:不正確。 庇護性就業通常是在較受保護、與一般職場區隔的工作安排,適用於需要此類環境者。它不能直接回應本題「留在原競爭性工作並處理臨時變動」的需要;若沒有其他理由,不應只因短期症狀波動就把個案移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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