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職治-小兒職治
下列何者不是提供前庭本體治療活動的原則?
A活動中運動的形式(線性或旋轉)
B活動中運動的速度
C活動中運動的阻力
D活動中專用的設備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前庭本體活動的安排,重點在於活動帶來什麼感覺輸入,以及如何配合個案的動作目標調整刺激。前庭覺會隨頭部移動而改變:半規管主要反映旋轉時的角加速度,耳石器官則反映直線加速度與頭部相對重力的位置,因此直線移動和旋轉能提供不同的前庭訊息。移動速度、方向、起停和持續時間也會改變輸入的品質或強度。本體覺來自肌肉和關節的張力、受力與伸展,推、拉、搬運等活動可讓身體感受不同負荷。治療師先決定要練習或引發的動作反應,再選擇能提供相應輸入的活動;器材是創造活動的工具,並非每次都要使用特定設備才算符合原則。
選項分析
A「活動中運動的形式(線性或旋轉)」屬於前庭活動的重要特性。直線加速度與旋轉刺激由不同前庭受器反映,活動形式會影響個案取得的訊息,因此安排時需要考量,不是本題要排除的原則。
B「活動中運動的速度」同樣需要納入安排。速度會改變前庭刺激的感受;活動也可透過改變速度、方向,以及開始與停止的節奏來調整挑戰。以速度作為可調整的活動條件,能讓感覺輸入更貼近目前的活動需求。
C「活動中運動的阻力」可提供本體覺輸入。推、拉、搬運或需要肌肉出力的活動,會改變肌肉張力與關節受力。阻力並非前庭刺激的同義詞,但它是前庭本體活動中安排本體感覺經驗時可調整的特性。
D「活動中專用的設備」不是必備原則。器材可以協助製造移動或平衡挑戰,但活動機會不受某一種專用設備限制;一般移動器材或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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