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職治-職治技術

依據民國98年訂定的身心障礙者特別門診管理辦法,設有身心障礙者特別門診的醫院一定要有下列何項條件?

A一般病床二百床以上
B身心障礙服務窗口
C醫學中心資格
D復健科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依民國98年發布的《身心障礙者特別門診管理辦法》判斷醫院設置特別門診的條件。法規分別規範哪些醫院可獲指定,以及指定後必須提供哪些服務;第3條明定,設置特別門診的醫院要設置身心障礙服務窗口,並安排適當人員提供引導、溝通及就醫協助。這是服務流程的明確要求。歷史版本第2條另列一般病床數與醫院評鑑條件作為通常的指定標準,並保留轄區內沒有符合條件醫院時的例外;題目選項中的「一般病床二百床以上」不是此版法規所列門檻。作答要分清楚服務窗口這項必要服務安排,與醫院層級或床數條件。

選項分析

  • **A 一般病床二百床以上:錯誤。**民國98年版本第2條通常要求至少三百床一般病床,並須通過醫院評鑑;如果轄區內沒有符合條件的醫院,另有指定例外。因此二百床不是法規明列條件,也不是每家獲指定醫院都適用的唯一資格。
  • **B 身心障礙服務窗口:正確。**第3條要求設置特別門診的醫院設置服務窗口,配置適當人員,協助引導、溝通及就醫。這是題目所問必須具備的服務條件;《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3條也規定醫院應提供身心障礙者服務窗口。
  • **C 醫學中心資格:錯誤。**該辦法沒有要求醫院必須具有醫學中心資格。歷史版本著重一般病床數、醫院評鑑等指定條件,並非限定最高層級醫院。
  • **D 復健科:錯誤。**法規沒有把設置復健科列為此特別門診的必要條件。歷史版本第3條另提到牙科及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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