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職治-職治概論
對於創傷性腦傷(traumatic brain injury)個案的職能治療及醫療照護之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切?
A不適合以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為參考架構
B核心目標是幫助腦傷個案能夠在限制最少的環境中回復或保有生產力及滿意度
C介入過程中須協助個案考量個人與環境間的交互作用
D介入過程中須考量個案在參與有意義活動時受衝擊的情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創傷性腦傷後的職能治療,重點在個案能否重新參與重要生活,例如自我照顧、家務、工作與社區活動。評估不只看損傷或單項身體功能,也要看個人能力、環境條件與有意義活動如何交互影響。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整理身體功能、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可作為團隊評估與設定目標的架構。
選項分析
- **A.❌ 不適切,本題答案。**主張 ICF 不適合作為參考架構,與其用途相反。ICF 描述功能及生活情境;職能治療可用它整理個人能力、環境支持或阻礙,以及日常參與。世界衛生組織的分類納入環境因素,創傷性腦傷職能治療指引也支持以完整生活脈絡規劃復健。[1][2]
- **B.✅ 適切。**治療協助個案在安全且限制較少的環境中,恢復或維持重要生活角色,並重視表現及滿意度。目標依個案能力和重視的活動調整,不要求每個人回到相同工作或生活型態。職能治療指引支持以目標和職能為核心的介入。[2]
- **C.✅ 適切。**個人狀態與環境共同影響活動。例如注意力或動作困難可能妨礙外出;標示、輔具、家人協助或調整步驟,則可能提升參與。治療可訓練能力,也可改變環境或活動要求。ICF 將環境列為理解功能的重要面向。[1]
- **D.✅ 適切。**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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