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職治-職治概論

下列那些人或單位可能會閱讀職能治療病歷?①護理師 ②保險公司 ③法官或律師 ④個案或其監護人

A僅①③
B僅①②④
C僅②③④
D①②③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職能治療病歷是跨專業照護的重要溝通工具,也是具有法律與付款功能的正式紀錄。判斷誰可能閱讀時,不能把「可能接觸」誤解成任何人都能任意查閱;正確的判準是該讀者是否因照護、付款、司法程序,或個案及合法代理人的病歷存取權,而在適當權限與必要範圍內取得資料。

護理師可能需要閱讀紀錄以了解評估結果、功能限制與目前照護計畫;保險公司可能在理賠、付款或審查服務必要性時取得相關資料;法官或律師則可能在法院命令、傳票或其他合法司法程序中接觸紀錄;個案及其依法具有代理權的監護人或其他合法代理人,也可能依規定申請或取得病歷。四種情境都成立,所以要選出完整組合。

選項分析

  • A:僅①③。錯誤。 護理師屬於跨專業照護團隊,法官或律師也可能因司法程序接觸必要紀錄;但保險公司在付款或理賠審查時可能需要相關資料,個案或合法代理人也有病歷存取權,不能漏掉②與④。
  • B:僅①②④。錯誤。 這三者都可能在適當用途下閱讀病歷,但法院命令、傳票或其他合法程序也可能使法官或律師取得必要資訊,因此③不能排除。
  • C:僅②③④。錯誤。 保險公司、司法程序參與者,以及個案或合法代理人都可能接觸紀錄;然而護理師因直接照護與跨專業合作而可能閱讀,故①也應包含在內。
  • D:①②③④。正確。 四者均可能成為病歷的合法讀者:護理師為照護需要,保險公司為付款或理賠,法官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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